关于对唐勇、王登明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生物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四人于日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唐勇作为公司董事长、王登明作为公司董事,唐彬为唐勇之弟,肖俐为唐勇配偶,赵雨航为唐勇之女唐久乐配偶,岳瑛为王登明之弟王登刚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王登明、郭某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迈克生物股份829.55万股,合计持股票比例变动于2020年12月22日达到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6.67%降至35.18%,但唐勇、王登明未将赵雨航、岳瑛、肖俐、唐彬截至2020年12月23日持有迈克生物股份情况向公司报告,导致公司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进展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披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6.66%降至35.17%,公告中有关数据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于2022年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2.81%降至29.81%,但唐勇、王登明未将赵雨航、岳瑛、肖俐、唐彬截至2022年2月16日持有迈克生物股份情况向公司报告,导致公司2022年2月16日发布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披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2.80%降至29.80%,公告中有关数据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这次的教训,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和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